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
讀后感并不是簡單的書評或讀后感的寫作,需要對原文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評價,同時也要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和看法。好的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供大家參考。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1
是月亮閃亮,還是六便士閃耀?網上總是說: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月亮大概指精神追求,六便士指世俗價值。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這本書在文青之中也算是久負盛名的`一部小說了,毛姆以畫家高更為原型改編了這個故事。
男主循規蹈矩生活了四十年,在某一天突然頓悟去追逐內心訴求,一封家書,斬斷過往。有人盛贊男主敢愛敢恨、追求自我,有人抨擊他自私自利、不顧親人朋友。
棄結發伉儷、睡朋友妻子、撩懵懂少女,怎么看都不是“正人君子”所為,怎么就能這么得人心呢?有些書讀起來也是不少困惑,不得其解。
他是一個合格的證券交易員,卻更是一個優秀的藝術家。對生命的渴望、對美的追求、對自由的向往,讓他沖破一切藩籬,終于在世外小島找到了自己。
從出生成長到死亡歸土,我們走的越遠,腳步會越來越沉重,并不全是因為體力的下降,更是因為心里的負擔不斷增加。我們得到的越多,擁有的越多,害怕失去的也就越多,小學回家路上蹦蹦跳跳歡快的步伐,也就只能停留在回憶之中。我們向往的總是遠方、活成自己最真實的模樣,卻因為世俗的眼光和繁瑣的世故而身陷囹圄。也許深得人心的,是毛姆筆下的那片閃亮月光。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有些事,想想就好。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2
一直知道這本書,包括那句“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也引用過,大致猜測是關于夢想和現實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開始找來讀。很少一口氣把一本書給讀完,愣是熬夜看完(得虧不是很長),很是喜歡。
讀的快就難免囫圇吞棗,沒有那么細致深入的理解。因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讀的時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筆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鮮明立體真實,很詭異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異自私殘忍冷漠無賴的天才畫家斯特里克蘭,也有那些讓人發笑甚至覺得很可愛的瞬間。看很多評論比較各個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歡斯特里克蘭,而我卻奇怪地透過文字像布蘭奇或是阿塔莫名被這個天才畫家吸引。可能因為極度真實的一面對現實的諷刺,也可能因為那追尋夢想的堅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為他是天才畫家而自動忽略那些性格和行為上的不足。所以對天才畫家的結局還是有點唏噓和可惜。那幅人與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卻像布蘭奇的畫像那樣對斯特里克蘭來說畫完后就毫無作用,實現精神涅槃后的付之一炬,有點兒悲壯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說“紅毛”是天選之人。現實的我們無法做到斯特里克蘭那般放棄一切和無視一切甚至做出有違道德倫理的事,只為心中的夢想而活。
每個人都有屬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蘭的天命就是成為偉大的藝術畫家,但并不是每個人的天命都是這般遠不可及難以實現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個醫生所說某種程度來說他也是某方面的藝術家——生活,大多數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為一個普通人過好這普通的一生。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3
首先是對作者毛姆的認識,他是現實主義主義的寫作手法,而與他同時代的大部分作家是現代主義的寫作手法。在這一點上,毛姆就已經與眾不同了,而他這種不隨大流保持自我的勇氣是值得我學習的,《月亮與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的身上也寄托了作者毛姆的一種希望。
本書主人公原型高更,與主人公的命運很相似,但又有所不同,高更的作品確有留世,而主人公的驚世之作被他囑托毀之一炬了。人們在遺憾的同時,更引起了“人活著到底是怎樣的一種存在”的深思。
書中講故事的作者“我”,以作家的身份貫穿全書始終,其實也在從側面提醒我們,故事就是故事,不要對號入座,也不要真的去糾結這個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這樣的人?為什么呢?要知道,作家擅長的就是講故事。如果主人公斯特里克蘭德是你我他她中的任何一個人,也不要過多地去批判對錯。而故事中的“我”盡管是個擅長寫故事的作家,但依舊是一個普通人,要先好好活著才是。
值得深思的依舊是百年來爭論不休的這個話題,“理想和財富到底該怎樣平衡?”,是極致的理想?還是極致的財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想都很重要,而且要努力去平衡,過好每一個當下。像書中提到的那位醫生和船長一樣,他們也是遵從本心,過著令自己安心的生活。他人的評說重要嗎?有那么重要嗎?自己的路還是要自己走,別人永遠代替不了。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4
窗外太陽已經高高升起,是個晴天。也算不上多么晴朗,但比起昨天來,絕對是個大晴天,春光明媚,綠意盎然。
只是,今天是清明節。不能對別人說節日快樂的,需要在心里,至少在心里寄托一下對逝去的人的哀思。
拉上窗簾,室內光線依舊充足。
睡不著了,干脆就不睡了。坐起來,倚在墻上,拿起那本《月亮與六便士》來讀。
對于這本書,新書,按說應該有興趣,可是前面大部分都讀不下去,通常是,讀著讀者就失迷了眼睛,失迷了腦子,等著那些虛幻的文字,不知道在想什么。
媳婦告訴我,要讀一讀這本書。況且屬于經典著作,讀,一定要讀下去。我倒要看看,這本書好在什么地方。
僅看著封面,不讓人討厭,且對我有一定的吸引了。
可是為什么里面的文字,我總是讀不下去呢。
棄之不讀,我不忍心。讀,必須讀。
往后走。想當初,談對象的時候曾對喜歡的姑娘說,試一下,給我們相處一個機會,也說不準能碰撞出火花呢。
事實是如此。
越往后讀,興趣越足。并且在內心激起了漣漪。
慢慢地,十章,二十章,三十章;慢慢地,拿起了筆,做起了在書上標畫的營生。
藝術是這世上最偉大的東西。這是書里的一句話。
我笑著對罵我一早起來也不做早飯的媳婦說:我是藝術家。
哈哈,我做的可是藝術的事情哦,我也曾經長發飄飄過。今天,一整天,我要去演出的。
別人認不認我不管,哈哈,在我心里,我是藝術家的。
依舊是迷迷糊糊讀完的,也只是大致地對本書有個了解。
月亮,六便士。
理想,現實。
藝術,生活。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5
我在看前五章的時候,真心覺得這本書應該是晦澀難懂的,只有那種潛心鉆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兩個月后重新拾起這本書,才知道那前面的鋪墊與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經形容我看這本書的感受,每翻一頁我的眉毛就會驚奇地上挑一下,斯朱蘭家庭的美滿,到斯朱蘭為藝術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滿,再到古德妻子為愛跑路,跌跌撞撞,斯朱蘭的生活卻從來沒有激起過一絲波瀾。
藝術,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樣是偏執,同樣是渴望,斯朱蘭的形象讓人驚訝又討人喜歡的多,他的魯莽,他的狂妄,他的驚世駭俗,始終如一。盡管作者筆下的他那么令人討厭。
但我始終不欣賞。放蕩不羈,野蠻無理,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給他人帶來傷害是不可取的。你總歸是要生活,要與這個世界接軌,你既沒有辦法擺脫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題外話。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動到了。當他面臨難以言說的痛苦,他比起斯朱蘭太太更是個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裝和暗流涌動,仍然流著淚狠下心閉上眼睛,他是個溫柔的人,他近乎絕望地愛著那個女人,即使她拋棄他,唾棄他,用盡全力傷害他作為一個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來,在暗無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視著所愛之人,淚流滿面,喃喃自語。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辦啊……”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6
我對這本書有一種本能的敬畏感,因為作者寫著毛姆兩個字,只有身為學渣的同類們才能明白這種感受。那種所有聽不明了的名人名言總有毛姆的一席之地。本能的敬畏,還因為那些繞口的外國名字。
斯特里克蘭,我難得的記住了這個外國名字,讀完之后,我甚至懷疑我是不是也是一個怪人,因為我完全能理解斯特里克蘭的一切行為。不在乎別人的眼光——與我何干。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兩個相悖的想法——不顧一切追尋理想,還是腳踏實地賺取面包。斯特里克蘭選擇了前者,我選擇了后者。我并不認為這有什么可恥,面包和理想同樣偉大。真的只能感嘆,小說畢竟是小說,斯特里克蘭有一個虛榮的太太,現實生活里,可能就是個溫柔的太太,斯特里克蘭估計就要背上更多罵名了。
我和主人翁一樣,不怎么在乎別人的眼光的。每次在與母親的“催婚辯論賽”里,即使我說服了母親,她總是以“人們應當這樣”來綁架我。對啊,為什么要在乎別人的看法?這件衣服好看,可只有自己知道穿著舒不舒服。親戚說這套房子這兒好,那套房子那兒好,可掏錢的并不是他們。倉促的結婚了,要接受后果的,也是自己。為什么要在乎呢?不外乎是道德綁架罷了。在不妨礙到別人的程度里,我盡量的隨心而欲。當然,其他人也別企圖要來妨礙我。這一點我十分認同斯特里克蘭。
我是個心里有遠方,但愿意活在茍且的人,沒那么大的勇氣,完全的破釜沉舟。矛盾。奔著理想去,很多都不可預知。奔著生活去,又做不到卑躬屈膝。
在讀到斯特里克蘭填滿壁畫的小屋時。我竟然有點熱淚盈眶。替他高興,為他感動。舍棄了那么多(或者對他而言這不涉及到舍棄),有成果是多么的令人感到幸運和幸福。或許還有一丟丟的羨慕。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7
前段時間把社交網絡昵稱全部改為“斯特里克蘭”,不知道為什么,對這個人充滿深深的敬佩,羨慕那樣的人,但自己卻不敢成為那樣的人,雖然自己一無所有,但拋棄所有,追求自己所喜歡的事,真是太難了。
這幾天,單位來的來,走的走,圍城啊,里面的人想出來,外面的人想進去。到底想做什么,自己也一直找不到答案,但真心想改變,如果改變不了自己,就換個環境吧。讀《月亮與六便士》是在那段特別頹廢的時間,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日記上寫的滿是掙扎。
40多歲,我會在做什么,不敢想象,斯特里克蘭在他40歲的時候,拋棄家庭事業,獨自一人去學畫畫,哪怕他畫得并不好,甚至少有人買,都到了難以維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地步,但他還是繼續畫,畫畫真的讓他瘋魔。前不久,一個碩士研究生重新參加高考,選擇自己喜歡的醫學專業,26歲,還可以有夢想,對比我這條咸魚,真的太閑了。
40歲以前,斯特里克蘭是一個普通市井小民,按部就班的工作,為生活、事業奔波,跟大多數人并沒有什么區別。40歲以后,他放棄所有,選擇去畫畫,自私到了極點,對,完全就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對妻子完全不管不顧,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還是會有這么多人喜歡,唉,這真是個瘋狂的世界。
羨慕那些不顧一切追求自己所愛的人,我是做不到了,瞻前顧后,猶豫不決,但其實想想也沒什么可以失去的,可自己想得到的,也不知道啊。你得賺錢,你得養活自己啊!怪這個社會,不給人機會,那還是有那么多人把握住了機會。只能怪自己,真的所有東西都是自己做的決定,每次選擇都有風險,做不到拋棄一切,就學會勇敢承擔吧。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8
是月亮閃亮,還是六便士閃耀?網上總是說: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抬頭看見了月亮。
月亮大概指精神追求,六便士指世俗價值。月亮重要,六便士也重要。這本書在文青之中也算是久負盛名的一部小說了,毛姆以畫家高更為原型改編了這個故事。
男主循規蹈矩生活了四十年,在某一天突然頓悟去追逐內心訴求,一封家書,斬斷過往。有人盛贊男主敢愛敢恨、追求自我,有人抨擊他自私自利、不顧親人朋友。
棄結發伉儷、睡朋友妻子、撩懵懂少女,怎么看都不是“正人君子”所為,怎么就能這么得人心呢?有些書讀起來也是不少困惑,不得其解。
他是一個合格的證券交易員,卻更是一個優秀的藝術家。對生命的渴望、對美的追求、對自由的向往,讓他沖破一切藩籬,終于在世外小島找到了自己。
從出生成長到死亡歸土,我們走的越遠,腳步會越來越沉重,并不全是因為體力的下降,更是因為心里的負擔不斷增加。我們得到的越多,擁有的越多,害怕失去的也就越多,小學回家路上蹦蹦跳跳歡快的步伐,也就只能停留在回憶之中。我們向往的總是遠方、活成自己最真實的模樣,卻因為世俗的眼光和繁瑣的世故而身陷囹圄。也許深得人心的,是毛姆筆下的那片閃亮月光。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有些事,想想就好。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9
毛姆在書中對人性的復雜有著深刻的解析與描述。
斯特里克蘭那份對藝術的理想追求的堅毅,以及他那種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與議論,擯棄遠離文明社會,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尋求靈魂的解脫,他的這種堅毅追求確實讓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間煙火,殘酷冷心,為了自己內心的追求而幾乎傷害每一個人,包括善待他的人,這實在難以讓人喜歡。他的堅毅與那種‘絕世而獨立’(未必合適,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擇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學習借鑒一些也需丟棄一些。
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做人的方式,沒有誰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沒有誰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對的,是好的。好與壞的界限不過也是人類從原始狀態到現在文明社會的過程中才出現的可以約束人的道德標準,這個道德標準因為從出生便開始往我們的腦子里灌輸,所以當有人的行為偏離了我們的這個道德標準時,我們便難以接受,認為這就是不好的,不對的,事實上我們無法說清對與錯。所謂的對錯不過只是建立在文明社會的道德標準上。如果沒有這個道德標準,那我們怎么才能說什么是對什么是錯呢?
這世上大多數的人都是平凡人,無法有像斯特里克蘭這種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認為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為有七情六欲、善惡美丑、喜怒哀樂,有現實的追求,才能稱之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蘭那般,那這世上也同樣會缺少別樣的精彩?
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蘭那般孤獨獨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謂的“俗人”。我想每個出現在世間的人,都一定都會有他存在的意義吧。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10
最近剛剛讀完一本書,是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故事很好,總讓我有所明白。
首先,我對毛姆,有了很大的好感,因為我是真正喜歡了這本書。除開其他,我最喜歡的,就是主人公對藝術的奉獻。藝術是無價的,對于現實,我們都屈于安穩。有多少人,在熱愛藝術的道路上,最終敗給了現實。那些熠熠生輝的人們,有多少人在最初面臨生存和堅持藝術中,選擇了生存。藝術好像離我們遙遠,似乎是有錢人的娛樂。
有多少人,兒時有著一個充滿期望的藝術夢啊。我在學素描的時候,經常感到累覺不愛。記得有一次,在畫的時候,旁邊看劇的姐姐,隨手拿走一張紙,慢慢的畫起來。她畫得很好,也是素描,對于我來說,級別也是老師級的了。可是姐姐是一名護士。中學時期,想過走藝術生,因為爸媽的不支持,和自己的一種不確信,放棄了這條路。其實藝術生,也不是那么好走的,競爭力也很大,也不算一條完美的捷徑。
而姐姐有時候會覺得,如果當時自己堅持內心所想要的,會不會以后都會少一點遺憾?
當我們失去的時候,我們都會面臨這一個問題——“如果當初”。可事實是,沒有如果,也回不到當初。
《月亮與六便士》的主人公,在眼前看似美滿家庭和穩定的工作中,最終選擇了藝術。這個瘋狂的舉動,無論小說,當時或是現在,都讓覺得不可思議。所以,如果你是為藝術而生,你真的'熱愛藝術,請別放棄,我們都需要這種勇氣。
如果覺得為藝術獻身是一件無悔的事情,做一件無悔的事情,為什么要有所猶豫呢?
月亮與六便士六百字讀后感篇11
其實一開始讀這本書,不太讀得懂。現在終于明白原來藝術力量可以如此之偉大。斯特里克蘭一開始給我的印象就是不負責任,壞脾氣,不務正業。但是在讀到后面斯特洛夫的妻子為她傾心,為了她去自殺,我就在想,可能他身上確實有一種無形的魅力,有一種氣質在深深吸引著她。后來她死后,他依然繼續逐夢,到了馬賽,過著仍然是打一段時間工,畫一段時間畫,永遠都是在充饑。他對于生活品質根本就沒有什么追求,胡子邋遢,衣衫襤褸,可他唯一不變的就是一直堅持不住的畫畫。后來他遇見了阿塔,那個一直深深愛著他的女人,她把他帶到了世外桃源,在那兒他可以專心作畫,那個地方對他來說那么那么合適。于是他一生中忙忙碌碌的奔波,在這兒他終于停下了腳步,因為他找到了月亮,所以他一直堅持在這創作。
盡管最后他得了麻風病,他依舊筆耕不綴,在死前完成了藝術之作。他畢生追求的東西,始終是最初的想法,他堅持了一生,盡管會被誤解,甚至被嘲笑,可是他無所謂,只要他覺得是正確的,他就一定一定會堅持。他最后依舊驕傲的毀掉了自己的杰作。他從來都沒想過用自己的畫賺錢,他只想安安靜靜的完成,想追求內心深處的那份寧靜。我對他的態度,由一開始的厭惡,到現在深深的敬佩。他可以用一句話形容:世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世人看不懂。由衷敬佩他